玛纳斯县法院与石河子大学签订司法实践合作协议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366


     “法院与院校法学专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这项对接交流工作机制太重要了。”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领导深有感触地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为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审判实践服务院校教学优势,促进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教育的互融交流互动。1月20日上午,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就法学教学实习基地项目举行签约揭牌仪式。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国栋,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书记黄鹏、副院长王红萍、法律系主任张瑜、龚战梅、曹缅、孙安洛、教科办主任李武陵以及该院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共同见证并参加该项工作机制的启动。

    签约揭牌仪式中,玛纳斯县法院党组书记马国栋首先介绍了法院基本情况,对法院与院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表示由衷的欢迎和高度支持。玛纳斯县法院作为国家基层审判机关,一方面有责任运用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为更多的法学学生们提供良好有效的实践平台,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法学院深厚的法学理论研究资源推动审判工作,弥补法官队伍在职教育培训的不足,为提升法官队伍司法能力提供一个学习平台。对石河子大学在法学教育中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认为双方的这次互惠合作是长远之路,是“智慧之举”。石河子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高等院校,其学术氛围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双方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加强沟通交流,发挥各自优势,为提升法院司法实践能力、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和理论实践能力做出更大的努力。

    黄鹏书记对玛纳斯县法院给予该校的支持表示感谢,对玛纳斯县法院近年来取得的各项成就表示赞许。他表示,石河子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受关注的程度逐年提升,但在发展过程中深感法学人才培养实践环节相对欠缺,双方的这次合作必将为该校法学学科建设和法学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实践平台,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邀请更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到学校为学生授课,加强互动、共同发展。

    法院与法学院校此次合作揭牌仪式增进了法律实践与高校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的有机融合,实现了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官法学理论提升的双赢,标志着双方合作交流进入到一个实质的新阶段。

责任编辑:刘运琦